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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特别行政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广东华图教育 | 2021-10-01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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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题

  对于特别行政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特别行政区设立的依据是我国宪法 B 人大常委会对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具有修改权 C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有权任命法院法官 D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不能有外国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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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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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图教育题目解析]:解析:《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选项A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七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后,如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该法律的失效,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溯及力选项B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使下列职权:……(六)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选项C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选项D正确故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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