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塘厦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我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8名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教师188名,其中 公办初中教师74人,公办小学教师114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编外教师执行塘厦镇中小学聘用教师工资待遇标准,年薪13.5万元起(含五险一金、绩效等)。
二
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资格确认——综合素质考核——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15日,15日18:00截止报名。
3.报名方式:点击下面的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报名链接:https://www.wjx.top/vm/m1ErPK7.aspx),填报相关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的复印扫描文件,以图片或PDF格式提交,包括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4)相关职称证书;
(5)其他相关资料证明(包括获奖荣誉等)。
点击进入:塘厦镇2023年7月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外教师填写入口
(考生报名点击进入)
4.报考要求: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考期间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同报考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报考者责任自负。
5.报名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
(2)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各岗位具体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二)教师资格证及专业要求
1.教师资格证要求
持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目前正在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可以确保在8月31日领取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
2.专业相符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所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相符
①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具体见附件《岗位表》);
②普通高考招聘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
③取得两个本科及以上专业毕业的,其中一个专业相符,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
④高层次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的岗位。假设报考者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他可以报考要求本科学历,专业是数学或者物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研究生学历,专业是数学或物理的岗位。
(2)职称与专业相符
①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学科)与岗位专业相符;
②初级职称专业(学科)与岗位专业相符且具有相关专业(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以合同和社保材料证明为准)。
(3)专业相近
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专业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和提交成绩表进行报考,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考者的报考资料,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通知。
(四)考核
考核分两轮进行,分别是:综合素质考核和试讲。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通过的全部进入综合素质考核环节,不设开考比例;试讲人员从综合素质考核的达标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2倍确定入围,若试讲人数不足2倍,且分数达标,则全部进入试讲,不核减岗位。
1.综合素质考核
(1)考核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8日,在东莞市塘厦第二实验小学。
(2)考核形式。综合素质考核为现场考核,可通过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集体面试、笔试等形式中任选一种或多种形式结合对符合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结合我镇招聘实际,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岗位的考核形式和题目相同。
(3)成绩。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考生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考核成绩达标分数线为80分,不达标的不入围试讲环节,不计算入总分,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按40%计算入总分。
2.试讲
试讲时间暂定在7月19日,地点在东莞市塘厦第二实验小学,如有调整会提前通知。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还需加试实操,实操考试期间,考生可自带考试相关的用具(音乐器具、运动器具和画笔工具等)。
(1)考试形式。形式为现场试讲,考生现场备课30分钟后进行8分钟的片段教学。
(2)命题。试讲考试题目于考试前当场随机从岗位对应的课本(书本)中随机抽取,同一岗位同一题目。
(3)试讲考试流程:考生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试讲备课(30分钟)——考生试讲(8分钟)——签领成绩——考试结束。
(4)成绩。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考生考核成绩(其中加试实操的岗位,实操成绩占考核总分的50%),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达标分数线为80分,不达80分的不计算入总分,不予录取。试讲成绩按60%计算入总成绩。
3.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先按试讲再综合素质考核的分数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均相同需进行加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40%)+(试讲成绩×60%);总成绩保留所有小数。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报批聘用,聘期为一年,聘期结束后经考核优秀者可续聘。拟聘用人员工作学校,其中初中岗位按所报学校岗位录用分配,小学岗位由教管中心统筹分配到相应公办小学任教。
三
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0769-82861280;联系人:杨老师欧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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